拍卖公告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30日10时至2024年1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2/09?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548.76b51319AeiZW8——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安吉县昌硕街道后寨路618号东城花园64幢5室(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物)的不动产
规划用途:住宅,住房建筑面积为211.23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127.62平方米。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出让;权证号为【浙(2022)安吉县不动产权第0013755号】,登记日期:2022年7月12日;
评估价:3023335元,起拍价:2117000元,保证金:2117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时间和看样时间: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11月22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接受咨询和统一看样,看样前请先电话预约(电话:0572-2022109)。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水费、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请于2024年11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2-2022109,联系人:曾一帆。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4年12月1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户
收款银行:浙商银行湖州分行
收款账号:3360 0200 1012 0100 2785 8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买受人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高凤路55号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楼接待大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由执行局办理相关法律文书并负责拍卖标的物、钥匙等的交付手续。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2-2210871。咨询、看样请预约联系电话:0572-2022109,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拍卖须知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30日10时至2024年1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1月22日1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22日1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2月11日前将尾款支付到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淘宝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十五日内到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法院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高凤路55号执行局一楼接待大厅及联系人:曾一帆,0572-2022109)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2-2210871。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572-2022109预约看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贷款须知
1、竞买人在拍得标的物后,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部分成交价款,并应遵守本《贷款须知》。《贷款须知》与《拍卖须知》和《拍卖公告》约定不同的,以《贷款须知》为准。
2、竞买人报名参加拍卖后,可以在拍卖成交前自行与银行协商,完成贷款授信。贷款人的资格、贷款合同的条款设计、贷款对象、房产价值、授信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贷款业务风险点的尽责调查、贷款发放审查以及贷后管理等事项,均由双方自行协商,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3、可以办理贷款的房产类型为湖州地区范围内的两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个人住房、沿街商铺等。竞买人与银行在协商贷款前,应当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能否申请贷款,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4、准备参与南太湖法院司法网拍的竞买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付拍卖标的的不低于起拍价10%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三日内应依照与银行贷款合同约定向法院支付首付金额,首付金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湖州分行,账号:3360 0200 1012 0100 2785 88)。
5、首付款到位后,法院收取买受人符合银行《贷款工作联系单》相关内容,将确认竞买人竞拍成交事实。法院出具《成交确认书》,载明买受人身份信息、拍卖标的信息、首付款到位情况以及剩余款项收款账户及交付期限等。《拍卖成交确认书》原本送交银行。
6、拍卖标的物产权登记的委托:买受人将拍卖物相关法律文书收执、房产及土地过户、相关税费缴纳及贷款抵押登记事宜委托银行代为办理。
7、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支付首付款、银行办理相关借款、担保手续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完成审查或者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均应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完成款项缴纳的法律后果。
8、贷款发放时间:银行收到《成交确认书》、借款人首付款《收款收据》原本后,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买受人,须在文书载明的期限内发放贷款,并将款项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并注明款项用途。
9、法院在收取全部拍卖款项后,出具产权过户相关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收款收据》等文书,并将上述法律文书原件交予银行,由银行根据委托权限,尽快办理产权过户和抵押登记。
10、对贷款银行不做限制,可自行联系银行,如需贷款可咨询以下银行: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联系电话:13819283553,杨。
湖州银行吴兴支行,联系电话:15905728711,杭。
浙商银行湖州分行,联系电话:15868202111,葛。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联系电话:13819212476,沈。
具体贷款细节请在拍卖前与银行联系。